典型案例
李先生在駕駛貨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,導致死亡,家屬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理賠。經核實,李先生在公司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10萬,李先生購買保險時告知職業為自行車維修工,為二類職業,保費360元,其真正從事的職業一直是營業用貨車司機,跑長途,為六類職業,應交保費1060元;經審核公司比例賠付,賠付金額為10萬*360/1060=33962.26元。
案例分析
客戶投保,需要如實告知職業狀況并確定職業類別,所從事工作的危險程度越高,職業類別越高,應交的保險費就越多。
本案李先生投保時告知職業為自行車維修工人,二類職業,而客戶實際從事的職業是長途貸車司機,六類職業,兩類職業的危險程度明顯不同,所交保費也不一致,依據合同約定發生保險事故的,保險公司按實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例計算給付保險金。
風險提示
購買保險時,請如實告知職業狀況以免因小失大,得不到最大的保險保障。